(1595—1646)浙江东阳人,字九一,号玉笥。天启二年进士。授番禺知县。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,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,尝谏帝“求治太锐,综核太严”。七年,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。以农民军势盛,请割安庆等府,另设巡抚。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。十六年,以清兵入畿辅,下狱,旋得释。命赴江南练兵输饷。南都陷,请鲁王监国,任兵部尚书,督师江上。还守东阳,兵败投水死。有《吴中水利书》、《张忠敏公遗集》。
露宿风餐六百里,明朝饮马南江水。未见丰盈犀角儿,先逢玉雪王郎子。
对床欲作连夜语,念汝还须戴星起。夜来梦见小于菟,犹是髧髦垂两耳。
忆过济南春未动,三子出迎残雪里。我时移守古河东,酒肉淋漓浑舍喜。
而今憔悴一羸马,逆旅担夫相汝尔。出城见我定惊嗟,身健穷愁不须耻。
我为乃翁留十日,掣电一欢何足恃。惟当火急作新诗,一醉两翁胜酒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