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三苏游京
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(1039年3月18日),时其兄苏轼四岁,父苏洵三十一岁,游学四方。庆历八年(1048年),苏洵因父丧居家,闭户读书,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。
至和二年(1055年),娶同里史瞿之女,苏辙时年十七岁,史氏十五岁。
嘉祐元年(1056年)春,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(今开封),经过成都时,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。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。
嘉祐二年(1057年),苏辙、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,当时欧阳修知贡举,将苏轼、苏辙兄弟置于高等,苏辙名登五甲。苏辙中第后,创作《上枢密韩太尉书》给枢密使韩琦。四月,苏辙母亲程氏去世,苏辙父子回到蜀地。
嘉佑三年(1058年)至嘉佑四年(1059年)十月,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。十二月,苏辙全家至江陵,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《南行集》。嘉佑五年(1060年),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,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《南行后集》,苏辙作有《南行后集引》。三月,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,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。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,准备制科考试。
科举风波
嘉祐六年(1061年)八月,苏辙参与殿试。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,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,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,而对宫禁朝廷之事,议论尤为激切。策问试卷送上后,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。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,初考官胡宿不同意。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,三司使蔡襄也力争。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,坚持要求黜落他。仁宗说:“用直言来得人,而因直言抛弃他,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?”宰相不得已,把他列入下等。不久后,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、充商州军事推官。当时苏洵奉命修《礼书》,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。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,获朝廷准许。
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年),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,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。
治平三年(1066年)四月,苏洵在京师逝世,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,顺长江回蜀葬父。次年十月,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。
宋神宗熙宁元年(1068年),服丧期结束后,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,于次年抵达。
建议新法
熙宁二年(1069年),苏辙上书论政事,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。
当时,王安石为相,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,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。吕惠卿依附王安石,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。王安石拿《青苗书》让苏辙仔细议论,说:“有不便之处,就告诉我不必疑虑。”苏辙说:“把钱借给百姓,使出利息二分,本意是在救济百姓,不是求利。但出入之间,吏员趁机营私作奸,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,钱到百姓手里,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;到交还时,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。这样,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,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。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,从没有借钱给百姓。有责怪他的人,刘晏说:‘让百姓侥幸得钱,不是国家之福;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,对百姓不利。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,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,从来能及时知道。有谷贱处就收购,有谷贵处就发售,所以四方没有太贵、太贱的弊病,岂用发贷款?’刘晏所说的,就是常平仓法。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,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,就整顿实行,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。”王安石说:“你的话有理,我当慢慢思考。”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。
被贬出京
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,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,春天发放秋天收还,和王安石意见相合,青苗法便开始实行。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。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,都不敢说。苏辙去见陈升之说:“从前嘉祐末年,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,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,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,被天下人耻笑。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?”他又写信给王安石,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。王安石发怒,将加罪,陈升之劝阻,于熙宁二年(1069年)八月被贬出外,任河南府留守推官。
熙宁三年(1070年)二月,张方平任陈州知州,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。
熙宁六年(1073年)四月,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,征辟苏辙为学官。
熙宁八年(1075年),改授齐州掌书记。
熙宁十年(1077年),苏辙改任著作佐郎,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。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,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,一同前往徐州,留在徐州一百多天,创作了《逍遥堂会宿》等诗。
元丰二年(1079年)八月,苏轼以作诗“谤讪朝廷”罪被捕入狱(乌台诗案),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。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,不准,牵连被贬为监筠州(今江西高安市)盐酒税,五年不得升调。
元丰五年(1082年),苏辙沿赣水至黄州,与其兄苏轼相聚,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。于次年(1083年)应张梦得邀请创作《黄州快哉亭记》。
元丰七年(1084年)七月,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。
返朝任职
元丰八年(1085年),神宗驾崩,宋哲宗即位。五月,苏辙卧病,至秋痊愈。创作《病退》诗,有《病后白发》诗。八月,因旧党当政,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。
元祐元年(1086年),苏辙至京师,任右司谏。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,起用司马光、吕公著,想废除新法,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、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。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,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,就排挤陷害王安石,比仇敌还狠,世人尤其恨他。到这时,他自知不免受责,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。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,以散官安置建州。
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,想恢复差役法,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。苏辙说:“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,官吏百姓都未习惯。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,盘根错节十分复杂,实行得慢些,方能审慎详尽。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,轻易地立即推行,恐怕实行之后,又产生各种弊端。现在州县的免役钱,照例有累积剩余,大约够用几年,暂且依旧雇役,到今年为止。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,趁今冬成为法令,来年再行差役法。要使既实行之后,不再有人议论,那就进退都有利了。”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《诗经》、《尚书新义》来考取天下士人,想改变科举,另立新的条例。苏辙说:“进士来年秋天考试,没有多少日子了,而议论不及时决定。诗赋虽然是小技,但要讲究声律,用的功夫不浅。至于治经书,诵读和讲解,尤其不是轻易的事。总之,来年都还不能实行。请求来年的考试,一切还照旧,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,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,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。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,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,一心一意做学问,以待选拔考试,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,也不算晚。”但司马光都不听。
同年八月,被任命为起居郎,苏辙上疏请辞,旋即权任中书舍人,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。
起初,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,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,在延安增设安疆、米脂等五寨。元祐二年(1087年),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,使者返回,尚未出境,西夏又派使者入境。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、五寨土地的意思,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。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,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。
元祐四年(1089年),权任吏部尚书。八月,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,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。
拜相参政
元祐五年(1090年)五月,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、御史中丞。十二月,任龙图阁学士。
元祐六年(1091年)二月,任中大夫、守尚书右丞。当时苏轼遭人排挤,乞求外任,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,也乞外任,但未获准许。
元祐七年(1092年)四月,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、充任册皇后告期使。六月,任太中大夫、守门下侍郎。十一月,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,进封开国伯,实封食邑二百户。
连遭贬谪
元祐八年(1093年),哲宗亲政,新法派重新得势。
绍圣元年(1094年),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,出题批驳元祐政事。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,被贬官,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。过了几个月,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,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、袁州知州。未到任,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、试少府监,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处分。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,等到他被罢免离开,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,延绵数十里不断。八月,到真州时,作《阻风》诗。
绍圣四年(1097年)二月,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,安置雷州处分。此时,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,昌化军安置。五月十一日,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,苏辙送苏轼赴海南。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。
元符元年(1098年),移到循州安置。元符二年(1099年),作《龙川略志序》、《龙川别志序》、《春秋传后序》。
元符三年(1100年),宋徽宗即位,苏辙移永州、岳州安置,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,岳州居住。十一月,复职太中大夫,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。因有田产在颍川,便前往居住。
建中靖国元年(1101年)七月,苏轼在常州(今属江苏)去世,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。苏辙得知后,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,不久又作《追和轼归去来词》,其后作《东坡先生墓志铭》。
崇宁元年(1102年)五月,蔡京当国,党祸复起,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,原追复官告并缴纳;苏辙等在世之人,并不与在京差遣。同年,削苏辙五官,降授朝议大夫。
崇宁二年(1103年),为避祸,苏辙独迁汝南。十月,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。住在许州,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。
潜居颍滨
崇宁三年(1104年)正月,苏辙在颍川定居,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,于是筑室曰“遗老斋”,自号“颍滨遗老”,终日读书著述、默坐参禅,谢绝宾客,决口不谈时事,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。
崇宁五年(1106年)九月,撰成《颍滨遗老传》及《栾城后集序》。
大观元年(1107年),著《论语拾遗》。
大观二年(1108年),苏辙复任朝议大夫,迁任中大夫。
政和元年(1111年),撰成《栾城第三集序》。
政和二年(1112年)春,游颍昌西湖,泛赮水,并有诗作。九月,以太中大夫职致仕。十月三日(10月25日),苏辙逝世,享年七十四岁。十一月,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,特赐宣奉大夫。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,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。
南宋绍兴(1131年—1162年)年间,因其子苏迟显贵,苏辙获赠太师,封魏国公;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。
淳熙(1174年—1189年)年间,追谥文定。▲
治学
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,以儒学为主,最倾慕孟子而又遍观百家。他擅长政论和史论,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,如《新论》(上)说“当今天下之事,治而不至于安,乱而不至于危,纪纲粗立而不举,无急变而有缓病”,分析当时政局,颇能一针见血。《上皇帝书》说“今世之患,莫急于无财”,亦切中肯綮。史论同父兄一样,针对时弊,古为今用。《六国论》评论齐、楚、燕、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、魏,团结抗秦,暗喻北宋王朝
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。《三国论》将刘备与刘邦相比,评论刘备“智短而勇不足”,又“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”,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。
古文写作
在古文写作上也有自己的主张。在《上枢密韩太尉书》中说:“文者,气之所形。然文不可以学而能,气可以养而致。”认为“养气”既在于内心的修养,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广阔的生活阅历。因此赞扬司马迁“行天下,周览四海名山大川,与燕赵间豪俊交游,故其文疏荡,颇有奇气”。他的文章风格汪洋澹泊,也有秀杰深醇之气。例如《黄州快哉亭记》,融写景、叙事、抒情、议论于一炉,于汪洋澹泊之中贯注着不平之气,鲜明地体现了作者散文的这种风格。
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。例如《墨竹赋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,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,富于诗意。
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,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,但较之苏轼,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。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,咏物写景,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。风格淳朴无华,文采少逊。晚年退居颍川后,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,写出了如《秋稼》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。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,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,如《南斋竹》:“幽居一室少尘缘,妻子相看意自闲。行到南窗修竹下,恍然如见旧溪山。”意境闲澹,情趣悠远。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。他的《诗病五事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,对李白、白居易、韩愈、孟郊等都有讥评。如说李白“华而不实”,说“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”,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。
回河争论
元丰五年(1082年)河归北流后,依然决溢不断。元祐元年(1086年)九月,朝廷命“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”,十一月张问“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,分引水势入孙村口,以解北京向下水患”,回河东流之议复起。大臣文彦博、安焘、吕大防、王岩叟、王觌和都水王令图、王孝先、吴安持、李伟等,都力主回河东流;右相范纯仁和苏辙、曾肇、赵瞻、范百禄、王存、胡宗愈等则主张维持北流,反对回河。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诏称:“黄河未复故道,终为河北之患。王孝先等所议,已尝兴役,不可中罢,宜接续工料,向去决要回复故道。三省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。”
苏辙面对回河加速之势,连上三疏,极力反对,大意谓:“议复故道,事之经岁,役兵二万,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。方河朔灾伤困弊,而兴必不可成之功,吏民窃叹。”“今小吴决口,入地已深,而孙村所开,丈尺有限,不独不能回河,亦必不能分水。况黄河之性,急则通流,缓则淤淀,既无东西皆急之势,安有两河并行之理?纵使两河并行,未免各立堤防,其费又倍矣。”在疏中他又针对北流致“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”,“恩、冀以北,涨水为害,公私损耗”,“河徙无常,万一自契丹界入海,边防失备”等三说进行了反驳,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。元祐四年正月,朝廷下诏停止回河及修减水河;七月,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,都水监仍坚主东流或“二股分行,以纾下流之患”。
八月,苏辙再次上疏称:“夏秋之交,暑雨频并。河流暴涨出岸,由孙村东行,盖每岁常事。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,以分水为名,欲发回河之议,都水监从而和之。河事一兴,求无不可,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?”“臣愿急命有司,徐观水势所向,依累年涨水旧例,因其东溢,引入故道,以纾北京朝夕之忧。故道堤防坏决者,第略加修葺,免其决溢而已。至于开河、进约等事,一切毋得兴功,俟河势稍定然后议。”元祐五年二月、九月,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,并要求“罢吴安持、李伟都水监差遣,正其欺罔之罪”,甚至以“修河司若不罢,李伟若不去,河水终不得顺流,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”之辞相警告。但以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,虽时停时作,至元祐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。绍圣元年(1094年),“尽闭北流,全河之水东还故道”。
这次黄河回复东流,不过仅仅五年时间,至元符二年(1099年),黄河于内黄决口,东流断绝,主流又趋向北流,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。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、郑佑、李仲、李伟等被朝廷加罪,“投之远方”,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。
(引文见《宋史·河渠志》) ▲
政治
苏辙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,认为青苗法“以钱贷民,使出息二分,本以救民,非为利也;然出纳之际,吏缘为奸,虽有法不能禁;钱入民手,虽良民不免妄用;及其纳钱,虽富民不免逾限。如此,则恐鞭棰必用,州县之事不胜烦矣。“王安石听后,亦颇觉有理。
宋哲宗初年”元祐更化“,苏辙在京师,多所论议。当时司马光变熙宁之法,废除雇役法,恢复差役法,苏辙极言不可。他的这类政治主张,与其兄苏轼基本相同。《宋史》称其“论事精确,修辞简严,未必劣于其兄。”
水利
在回河之争中,苏辙与右相范纯仁等主张维持北流,反对文彦博等回河东流之议复起。苏辙虽多次上疏反对,但以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,虽时停时作,至元祐七年(1092年)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。绍圣元年(1094年),“尽闭北流,全河之水东还故道”。
这次黄河回复东流,不过仅仅五年时间,至元符二年(1099年),黄河于内黄决口,东流断绝,主流又趋向北流,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。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、郑佑、李仲、李伟等被朝廷加罪,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。
文学
政论与史论
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,他在《历代论引》中说:“予少而力学,先君,予师也;亡兄子瞻,予师友也。父兄之学,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。”他虽自称“其学出于孟子”,而实则“遍观乎百家”。在《历代论》中多论古今得失成败,又撰有《古史》,用意亦在于此。苏辙对于前辈学人,亦尊韩、欧,政治思想,亦近于欧。但韩、欧辟佛道,而苏辙不然。苏辙的文章,与父兄并称当代大家。与父兄相比,虽有所不及,但亦自有特点。他擅长政论和史论,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,如《新论》三篇,纵谈天下大事,论断相当确切。《上皇帝书》说“今世之患,莫急于无财”,亦切中肯綮。史论同父兄一样,针对时弊,古为今用。
苏辙史论的代表作品是《历代论》,有些篇章是写得很有特点的。论汉光武、唐太宗,分析相当全面,和苏轼相比,特点确在于“稳”。《六国论》评论齐、楚、燕、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、魏,团结抗秦,暗喻北宋王朝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。《三国论》将刘备与刘邦相比,评论刘备“智短而勇不足”,又“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”,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。
书信杂文
苏辙致力最勤的文章,在于政论和史论,史论之文,尤所尽心;但他写得更为自由随便的文章,还是书信杂文。例如十九岁时写的《上枢密韩太尉书》,说自己初到京师,“非有求于斗升之禄”,“偶然得之,非其所乐”;而所愿者,只是“一睹贤人之光耀,闻一言以自壮”。初生之犊,年少气豪,既不同于韩愈《上宰相书》那样卑躬屈节,也不像李白《上韩荆州书》那样纵横使气。当文人仕途广于唐代的宋代,这样的文章是有时代特点的。与此书相类者,还有《上昭文富丞相书》、《上曾参政书》,都是年少气豪之作。到了晚年,所为书札,出语虽有所收敛,但依旧洒脱自然,例如《答黄庭坚书》,其文墨颇似苏轼。二苏早年之文,气象虽不尽同,但晚年之作,以信札观之,都有平淡自然之语。二苏相比,苏辙之文,未可以一“衰”字尽之。苏辙的记叙杂文为人所称者,有《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》、《武昌九曲亭记》、《黄州快哉亭记》等。其中《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》以“造语奇特”见称。王士禛《香祖笔记》云:“颍滨《栖贤寺记》造语奇特,虽唐作者如刘梦得(刘禹锡)、柳子厚(柳宗元)妙于语言,亦不能过之。”并引其中“入栖贤谷”一段文字而后云:“予游庐山,至此,然后知其形容之妙,如丹青画图,后人不能及也。”苏辙之文,本来不是以“奇”见称的。《黄楼赋》“稍自振厉”,即被疑为苏轼所作,则此文之“造语奇特”,也就自然为人所称了。苏辙还有一篇《东轩记》,造语虽不甚奇,却是写得更加“如其为人”的文章。这篇“记”也是写得颇有特色。作“东轩”以为“宴休之所”,却不得一日“安于其中”,而日日忙于“坐市区鬻盐、沽酒、税豚鱼”,此情此景,是和历来文人雅士作轩亭以自适者大异其趣的。文章最后还说:希望有那么一天,“世或哀而怜之,使得归伏田里”,“然后追求颜氏之乐,怀思东轩,优游以忘其老”。宦情淡薄,文章亦自澹泊。这样的笔墨,也是“如其为人”的。
诗赋
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,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,但较之苏轼,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。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,咏物写景,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。风格淳朴无华,文采少逊。早年的作品《次韵子瞻闻不赴商幕》三首,写得洒脱自然,颇见个性特点。
晚年退居颍川后,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,写出了如《秋稼》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。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,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,如《南斋竹》:“幽居一室少尘缘,妻子相看意自闲。行到南窗修竹下,恍然如见旧溪山。”意境闲澹,情趣悠远。
又如晚年所作《游西湖》云:“闭门不出十年久,湖上重游一梦回。行过闾阎争问讯,忽逢鱼鸟亦惊猜。可怜举目非吾党,谁与开樽共一杯?归去无言掩屏卧,古人时向梦中来。”时值新党蔡京等人执政,元祐党人累遭迫害,苏辙筑室于许州,闭门不出,与早年之“闭门”遥相对应。从他一生的经历看来,始终皆以直言而不见容。故以“闭门”始,以“闭门”终。这样的作品,亦颇见性情。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。他的《诗病五事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,对李白、白居易、韩愈、孟郊等都有讥评。如说李白“华而不实”,说“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”,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。
《宋史》称其性情沉静简洁,写文章气势宏大而淡泊,和他的为人相似,不愿被人知道,而俊秀杰出之气终究不可掩饰,认为他的高超大致和苏轼相近。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。例如《墨竹赋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,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,富于诗意。
儒学
苏辙与父苏洵、兄苏轼创立了苏氏蜀学,他与苏轼同为苏氏蜀学的集大成者,它与荆公新学、二程洛学相对立,“三苏”博通经史,遍采六经百家之说,又吸取老庄道家学说和佛教思想,逐步形成“三教合一”的思想体系。是北宋中期儒、佛、道三教融合的时代潮流的产物,是当时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派别。
苏辙晚年曾著《苏黄门老子解》,朱熹称其书“合吾儒于老子,以为未足,又并释氏而弥缝之,可谓舛矣!”反映了蜀学派的思想特色。此派在文学上的建树最为卓著,但认为学术中最重要者并非文章辞赋,注重所谓“性命自得之际”。以文为“寓理之具”,认为“学文之端,急于明理,如知文而不务理,求文之工,世未尝有也。”
书法
苏辙不仅在诗文创作方面才华横溢,而且其书法也颇有造诣。其书法运笔结字与其兄苏轼颇为接近,书法潇洒自如,工整有序。
传世墨迹有《雪甚帖》、《雪诗帖》、《车马帖》、《晴寒帖》等。▲
予兄子瞻,谪居海南。四年春正月,子即位,推恩海内,泽及鸟兽。夏六月,公被命渡海北归。舟至淮、浙。秋七月,被病,卒于毗陵。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,其君子相吊于家,讣闻四方,无贤愚皆咨嗟出涕。太学之士数百人,相率饭僧慧林佛舍。呜呼,斯文坠矣!后生安所复仰?公始病,以书属辙曰:“即死,葬我嵩山下,子为我铭。”辙执书,哭曰:“小子忍铭吾兄!”
公讳轼,姓苏氏,字子瞻,一字和仲。世家眉山,曾大父讳杲,赠太子太保。妣宋氏,追封昌国太夫人。大父讳序,赠太子太傅。妣史氏,追封嘉国太夫人。考讳洵,赠太子太师。妣程氏,追封成国太夫人。公生十年,而先君宦学四方,太夫人亲授以书。闻古今成败,辄能语其要。太夫人尝读《东汉史》至《范滂传》,慨然太息。公侍侧,曰:“轼若为滂,夫人亦许之否乎?”太夫人曰:“汝能为滂,吾顾不能为滂母耶?”公亦奋厉有当世志。太夫人喜曰:“吾有子矣。”比冠,学通经史,属文日数千言。
嘉祐二年,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,疾时文之诡异,思有以救之。梅圣俞时与其事,得公《论刑赏》以示文忠。文忠惊喜,以为异人,欲以冠多士,疑曾子固所为,子固,文忠门下士也,乃置公第二。复以《春秋》对义居第一,殿试中乙科。以书谢诸公,文忠见之,以书语圣俞曰:“老夫当避此人,放出一头地。”士闻者始哗不厌,久乃信服。丁太夫人忧,终丧。五年,授河南福昌主簿。文忠以直言荐之秘阁。试六论,旧不起草,以故文多不工,公始具草,文义粲然,时以为难。比答制策,复入三等。除大理评事,签书凤翔府判官。长吏意公文人,不以吏事责之,公尽心其职,老吏畏服。关中自元昊叛命,人贫役重,岐下岁以南山木?伐,自渭入河,经砥柱之险,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。公遍问老校,曰:“木?伐之害,本不至此,若河渭未涨,操?伐者以时进止,可无重费也,患其乘河渭之暴,多方害之耳。”公即修衙规,使衙前得自择水工,?伐行无虞。乃言于府,使得系籍,自是衙前之害减半。治平二年,罢还,判登闻鼓院。英宗在藩闻公名,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,宰相限以近例,欲召试秘阁,上曰:“未知其能否故试,如苏轼有不能耶?”宰相犹不可,及试二论,皆入三等,得直史馆。
丁先君忧,服除,时熙宁二年也。王介甫用事,多所建立,公与介甫议论素异,既还朝,置之官告院。四年,介甫欲变更科举,上疑焉,使两制三馆议之。公议上,上悟曰:“吾固疑此,得苏轼议,意释然矣。”即日召见,问:“何以助朕?”公辞避久之,乃曰:“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,听言太广,进人太锐,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,然后应之。”上竦然听受,曰:“卿三言,朕当详思之。”介甫之党皆不悦,命摄开封推官,意以多事困之。公决断精敏,声闻益远。会上元,有旨市浙灯,公密疏,旧例无有,不宜以玩好示人,即有旨罢。殿前初策进士,举子希合,争言祖宗法制非是。公为考官,退拟答以进,深中其病。自是论事愈力,介甫愈恨,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,穷治无所得。公未尝以一言自辩,乞外任避之。
通判杭州。是时,四方行青苗、免役、市易,浙西兼行水利、盐法。公于其间,常因法以便民,民赖以少安。高丽入贡使者,凌蔑州郡。押伴使臣皆本路筦库,乘势骄横,至与钤辖亢礼。公使人谓之曰:“远夷慕化而来,理必恭顺,今乃尔暴恣,非汝导之,不至是也,不悛当奏之。”押伴者惧,为之小戢。使者发币于官吏,书称甲子。公却之曰:“高丽于本朝称臣,而不禀正朔,吾安敢受!”使者亟易书称熙宁,然后受之。时以为得体。吏民畏爱,及罢去,犹谓之学士而不言姓。
自杭徙知密州。时方行手实法,使民自疏财产以定户等,又使人得告其不实,司农寺又下诸路,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。公谓提举常平官曰:“违制之坐,若自朝廷,谁敢不従?今出于司农,是擅造律也,若何?”使者惊曰:“公姑徐之。”未几,朝廷亦知手实之害,罢之。密人私以为幸。郡尝有盗窃发而未获,安抚转运司忧之,遣一二班使臣领悍卒数千人,入境捕之。卒凶暴恣行,以禁物诬民,入其家争斗,至杀人,畏罪惊散,欲为乱。民诉之,公投其书,不视,曰:“必不至此。”溃卒闻之少安。徐使人招出,戮之。
自密徙徐。是岁,河决曹村,泛于梁山泊,溢于南清河。城南两山环绕,吕梁、百步扼之,汇于城下,涨不时泄。城将败,富民争出避水。公曰:“富民若出,民心动摇,吾谁与守?吾在是,水决不能败城。”驱使复入。公履屦杖策,亲入武卫营,呼其卒长,谓之曰:“河将害城,事急矣,虽禁军,宜为我尽力。”卒长呼曰:“太守犹不避涂潦,吾侪小人效命之秋也。”执梃入火伍中,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。筑东南长堤,首起戏马台,尾属于城。堤成,水至堤下,害不及城,民心乃安。然雨日夜不止,河势益暴,城不沉者三板。公庐于城上,过家不入,使官吏分堵而守,卒完城以闻。复请调来岁夫,增筑故城,为木岸,以虞水之再至,朝廷従之。讫事,诏褒之,徐人思焉。
徙知湖州,以表谢上。言事者擿其语以为谤,遣官逮赴御史狱。初,公既补外,见事有不便于民者,不敢言,亦不敢默视也,缘诗人之义,托事以讽,庶几有补于国。言者従而媒孽之,上初薄其过,而浸润不止,至是不得已従其请。既付狱吏,必欲置之死,锻炼久之,不决。上终怜之,促具狱,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。公幅巾芒屩,与田父野老,相従溪谷之间,筑室于东坡,自号东坡居士。五年,上有意复用,而言者沮之。上手札徙汝州,略曰:“苏轼黜居思咎,阅岁滋深,人材实难,不忍终弃。”未至,上书自言有饥寒之忧,有田在常,愿得居之。书朝入,夕报可,士大夫知上之卒喜公也。会晏驾,不果复用。
至常,以哲宗即位,复朝奉郎、知登州。至登,召为礼部郎中。公旧善门下侍郎司马君实及知枢密院章子厚,二人冰炭不相入。子厚每以谑侮困君实,君实苦之,求助于公。公见子厚曰:“司马君实时望甚重。昔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,法正曰:‘靖之浮誉,播流四海,若不加礼,必以贱贤为累。’先主纳之,乃以靖为司徒。许靖且不可慢,况君实乎?”子厚以为然。君实赖以少安。既而朝廷缘先帝意,欲用公,除起居舍人。公起于忧患,不欲骤履要地,力辞之,见宰相蔡持正自言,持正曰:“公徊翔久矣,朝中无出公右者。”公固辞。持正曰:“谁当在公前者?”公曰:“昔林希同在馆中,年且长。”持正曰:“希固当先公耶?”卒不许。然希亦由此继补记注。元祐元年,公以七品服入侍延和,即改赐银绯。二月,迁中书舍人。时君实方议改免役为差役。差役行于祖宗之世,法久多弊,编户充役不习,官府吏虐使之,多以破产,而狭乡之民,或有不得休息者。先帝知其然,故为免役,使民以户高下出钱,而无执役之苦。行法者不循上意,于雇役实费之外,取钱过多,民遂以病。若量出为入,毋多取于民,则足矣。君实为人,忠信有余而才智不足,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,欲一切以差役代之。方差官置局,公亦与其选,独以实告,而君实始不悦矣。尝见之政事堂,条陈不可。君实忿然,公曰:“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,公为谏官,争之甚力,魏公不乐,公亦不顾,轼昔闻公道其详。岂作相,不许轼尽言耶?”君实笑而止。公知言不用,乞补外,不许。君实始怒,有逐公意矣,会其病卒乃已。时台谏官多君实之人,皆希合以求进,恶公以直形己,争求公瑕疵。既不可得,则因缘熙宁谤讪之说以病公,公自是不安于朝矣。寻除翰林学士。二年,复除侍读。每进读至治乱盛衰、邪正得失之际,未尝不反覆开导,觊上有所觉悟。上虽恭默不言,闻公所论说,辄首肯喜之。三年,权知礼部贡举。会大雪苦寒,士坐庭中,噤不能言,公宽其禁约,使得尽其技。而巡铺内臣伺其坐起,过为凌辱,公以其伤动士心,亏损国体,奏之。有旨送内侍省挞而逐之,士皆悦服。尝侍上读祖宗《宝训》,因及时事,公历言今赏罚不明,善恶无所劝沮;又黄河势方西流,而强之使东;夏人寇镇戎,杀掠几万人,帅臣掩蔽不以闻,朝廷亦不问。事每如此,恐浸成衰乱之渐。当轴者恨之。公知不见容,乞外任。
四年,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。时谏官言前宰相蔡持正知安州,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刺时事,大臣议逐之岭南。公密疏言:“朝廷若薄确之罪,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,若深罪确,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。谓宜皇帝降敕置狱逮治,而太皇太后内出手诏赦之,则仁孝两得矣。”宣仁后心善公言而不能用。公出郊未发,遣内侍赐龙茶、银合,用前执政恩例,所以慰劳甚厚。及至杭,吏民习公旧政,不劳而治。岁适大旱,饥疫并作,公请于朝,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,故米不翔贵,复得赐度僧牒百易米以救饥者。方春,即减价粜常平米,民遂免大旱之苦。公又多作饘粥药剂,遣吏挟医,分坊治病,活者甚众。公曰:“杭,水陆之会,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。”乃裒羡缗得二千,复发私橐得黄金五十两,以作病坊,稍畜钱粮以待之。至于今不废。是秋,复大雨,太湖泛溢害稼。公度来岁必饥,复请于朝,乞免上供米半,又多乞度牒以籴常平米,并义仓所有,皆以备来岁出粜,朝廷多従之。由是吴越之民,复免流散。杭本江海之地,水泉咸苦,居民稀少。唐刺史李泌,始引西湖水作六井,民足于水,故井邑日富。及白居易复浚西湖,放水入运河,自河入田,所溉至千顷。然湖水多葑,自唐及钱氏,岁辄开治,故湖水足用。近岁废而不理,至是,湖中葑田积二十五万余丈,而水无几矣。运河失湖水之利,则取给于江潮,潮浑浊多淤,河行阛阓中,三年一淘,为市井大患,而六井亦几废。公始至,浚茅山、盐桥二河,以茅山一河专受江潮,以盐桥一河专受湖水,复造堰闸,以为湖水畜泄之限,然后潮不入市,且以余力复完六井,民稍获其利矣。公间至湖上,周视良久,曰:今欲去葑田,葑田如云,将安所置之?湖南北三十里,环湖往来,终日不达,若取葑田积之湖中,为长堤以通南北,则葑田去而行者便矣。吴人种菱,春辄芟除,不遗寸草,葑田若去,募人种菱,收其利以备修湖,则湖当不复堙塞。乃取救荒之余,得钱粮以贯石数者万。复请于朝,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。堤成,植芙蓉、杨柳其上,望之如图画,杭人名之苏公堤。杭僧有净源者,旧居海滨,与舶客交通牟利,舶至高丽,交誉之。元丰末,其王子义天来朝,因往拜焉。至是源死,其徒窃持其画像附舶往告,义天亦使其徒附舶来祭。祭讫,乃言国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、太皇太后寿。公不纳,而奏之曰:“高丽久不入贡,失赐予厚利,意欲来朝,以未测朝廷所以待之薄厚,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,礼意鲜薄,盖可见矣。若受而不答,则远夷或以怨怒,因而厚赐之,正堕其计。臣谓朝廷宜勿与知,而使州郡以理却之。然庸僧猾商,敢擅招诱外夷,邀求厚利,为国生事,其渐不可长,宜痛加惩创。”朝廷皆従之。未几,高丽贡使果至。公按旧例,使之所至吴越七州,实费二万四千余缗,而民间之费不在,乃令诸郡量事裁损。比至,民获交易之利,而无侵挠之害。浙江潮自海门东来,势如雷霆,而浮山峙于江中,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,洄洑激射,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。公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,并山而东,凿为运河,引浙江及溪谷诸水二十余里,以达于江,又并山为岸,不能十里以达于龙山之大慈浦,自浦北折抵小岭,凿岭六十五丈,以达于岭东古河,浚古河数里,以达于龙山运河,以避浮山之险,人皆以为便。奏闻,有恶公成功者,会公罢归,使代者尽力排之,功以不成。公复言:“三吴之水,潴为太湖,太湖之水,溢为松江以入海。海日两潮,潮浊而江清,潮水尝欲淤塞江路,而江水清驶,随辄涤去,海口常通,则吴中少水患。昔苏州以东,公私船皆以篙行,无陆挽者。自庆历以来,松江大筑挽路,建长桥以扼塞江路,故今三吴多水,欲凿挽路为千桥以迅江势。”亦不果用,人皆恨之。公二十年间,再莅此州,有德于其人,家有画像,饮食必祝,又作生祠以报。
六年,召入为翰林承旨,复侍迩英。当轴者不乐,风御史攻公。公之自汝移常也,受命于宋,会神考晏驾,哭于宋,而南至扬州。常人为公买田书至,公喜,作诗有“闻好语”之句。言者妄谓公闻讳而喜,乞加深谴。然诗刻石有时日,朝廷知言者之妄,皆逐之。公惧,请外补,乃以龙图阁学士守颍。先是,开封诸县多水患,吏不究本末,决其陂泽,注之惠民河,河不能胜,则陈亦多水。至是又将凿邓艾沟,与颍河并,且凿黄堆,注之于淮,议者多欲従之。公适至,遣吏以水平准之,淮之涨水,高于新沟几一丈,若凿黄堆,淮水顾流浸州境,决不可为,朝廷従之。郡有宿贼尹遇等数人,群党惊劫,杀变主及捕盗吏兵者非一。朝廷以名捕不获,被杀者噤不敢言。公召汝阴尉李直方,谓之曰:“君能擒此,当力言于朝,乞行优赏;不获,亦以不职奏免君矣。”直方退,缉知群盗所在,分命弓手往捕其党,而躬往捕遇。直方有母年九十,母子泣别而行。手戟刺而获之,然小不应格,推赏不及。公为言于朝,请以年劳改朝散郎阶,为直方赏。朝廷不従。其后吏部以公当迁以符会考,公自谓已许直方,卒不报。七年,徙扬州。发运司旧主东南漕法,听操舟者私载物货,征商不得留难。故操舟者富厚,以官舟为家,补其弊漏,而周船夫之乏困,故其所载,率无虞而速达。近岁不忍征商之小失,一切不许,故舟弊人困,多盗所载以济饥寒,公私皆病。公奏乞复故,朝廷従之。未阅岁,以兵部尚书召还,兼侍读。是岁,亲祀南郊,为卤簿使,导驾入太庙。有贵戚以其车従争道,不避仗卫,公于车中劾奏之。中使传命申敕,有司严整仗卫。寻迁礼部,复兼端明殿、翰林侍读二学士。高丽遣使请书于朝,朝廷以故事尽许之。公曰:“汉东平王请诸子及《太史公书》,犹不肯予。今高丽所请,有甚于此,其可予之乎?”不听。公临事必以正,不能俯仰随俗,乞守郡自效。
八年,以二学士知定州。定久不治,军政尤弛,武卫卒骄惰不教,军校蚕食其廪赐,故不敢何问。公取其贪污甚者,配隶远恶,然后缮修营房,禁止饮博。军中衣食稍足,乃部勒以战法,众皆畏服。然诸校多不自安者,卒史复以赃诉其长,公曰:“此事吾自治则可,汝若得告,军中乱矣。”亦决配之,众乃定。会春大阅,军礼久废,将吏不识上下之分,公命举旧典,元帅常服坐帐中,将吏戎服奔走执事。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,耻之,称疾不出。公召书吏作奏,将上,光祖震恐而出,讫事,无敢慢者。定人言:“自韩魏公去,不见此礼矣。”北戎久和,边兵不试,临事有不可用之忧,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,以战射自卫,犹号精锐。故相庞公守边,因其故俗立队伍,将校出入,赏罚缓急可使。岁久,法弛,复为保甲所挠,渐不为用。公奏为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,长吏以时训劳,不报。议者惜之。
时方例废旧人,公坐为中书舍人日草责降官制,直书其罪,诬以谤讪,绍圣元年,遂以本官知英州。寻复降一官,未至,复以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。公以侍従齿岭南编户,独以少子过自随,瘴疠所侵,蛮蜑所侮,胸中泊然无所蒂芥。人无贤愚,皆得其欢心,疾苦者畀之药,殒毙者纳之?。又率众为二桥以济病涉者,惠人爱敬之。居三年,大臣以流窜者为未足也,四年,复以琼州别驾安置昌化。昌化非人所居,食饮不具,药石无有,初僦官屋以庇风雨,有司犹谓不可。则买地筑室,昌化士人畚土运甓以助之,为屋三间。人不堪其忧,公食芋饮水,著书以为乐,时従其父老游,亦无间也。元符三年,大赦,北还。初徙廉,再徙永,已乃复朝奉郎,提举成都玉局观,居従其便。公自元佑以来,未尝以岁课乞迁,故官止于此。勋上轻车都尉,封武功县开国伯,食邑九百户。将居许,病暑,暴下,中止于常。
建中靖国元年六月,请老,以本官致仕,遂以不起。未终旬日,独以诸子侍侧,曰:“吾生无恶,死必不坠。慎无哭泣以怛化。”问以后事,不答,湛然而逝,实七月丁亥也。
公娶王氏,追封通义郡君。继室以其女弟,封同安郡君,亦先公而卒。子三人,长曰迈,雄州防御推官,知河间县事。次曰迨,次曰过,皆承务郎。孙男六人,箪、符、箕、籥、筌、筹。
闰六月癸酉,葬于汝州郏城县钓台乡上瑞里。
公之于文,得之于天。少与辙皆师先君,初好贾谊、陆贽书,论古今治乱,不为空言。既而读《庄子》,喟然叹息曰:“吾昔有见于中,口未能言,今见《庄子》,得吾心矣。”乃出《中庸论》,其言微妙,皆古人所未喻。尝谓辙曰:“吾视今世学者,独子可与我上下耳。”既而谪居于黄,杜门深居,驰骋翰墨,其文一变,如川之方至,而辙瞠然不能及矣。后读释氏书,深悟实相,参之孔、老,博辩无碍,浩然不见其涯也。先君晚岁读《易》,玩其爻象,得其刚柔远近喜怒逆顺之情,以观其词,皆迎刃而解。作《易传》未完,疾革,命公述其志。公泣受命,卒以成书,然后千载之微言,焕然可知也。复作《论语说》,时发孔氏之秘。最后居海南,作《书传》,推明上古之绝学,多先儒所未达。既成三书,抚之叹曰:“今世要未能信,后有君子,当知我矣。”至其遇事所为诗骚铭记书檄论撰,率皆过人。有《东坡集》四十卷、《后集》二十卷、《奏议》十五卷、《内制》十卷、《外制》三卷。公诗本似李、杜,晚喜陶渊明,追和之者几遍,凡四卷。幼而好书,老而不倦,自言不及晋人,至唐褚、薛、颜、柳,仿佛近之。平生笃于孝友,轻财好施。伯父太白早亡,子孙未立,杜氏姑卒未葬,先君没,有遗言。公既除丧,即以礼葬姑。及官可荫补,复以奏伯父之曾孙彭。其于人,见善称之,如恐不及,见不善斥之,如恐不尽,见义勇于敢为,而不顾其害。用此数困于世,然终不以为恨。孔子谓伯夷、叔齐古之贤人,曰:“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。”公实有焉。
人之于物,听其自附,而信其自去,则人重而物轻。人重而物轻,则物之附人也坚。物之所以去人,分裂四出而不可禁者,物重而人轻也。古之圣人,其取天下,非其驱而来之也;其守天下,非其劫而留之也。使天下自附,不得已而为之长,吾不役天下之利,而天下自至。夫是以去就之权在君,而不在民,是之谓人重而物轻。且夫吾之于人,己求而得之,则不若使之求我而后从之;己守而固之,则不若使之不忍去我,而后与之。故夫智者或可与取天下矣,而不可与守天下。守天下则必有大度者也。何者?非有大度之人,则常恐天下之去我,而以术留天下。以术留天下,而天下始去之矣。
昔者三代之君,享国长远,后世莫能及。然而亡国之暴,未有如秦、隋之速,二世而亡者也。秦、隋之亡,其弊果安在哉?自周失其政,诸侯用事,而秦独得山西之地,不过千里。韩、魏压其冲,楚胁其肩,燕、赵伺其北,而齐掉其东。秦人被甲持兵,七世而不得解,寸攘尺取,至始皇然后合而为一。秦见其取天下若此其难也,而以为不急持之,则后世且复割裂以为敌国。是以毁名城,杀豪杰,销锋镝,以绝天下之望。其所以备虑而固守之者甚密如此,然而海内愁苦无聊,莫有不忍去之意。是以陈胜、项籍因民之不服,长呼起兵,而山泽皆应。由此观之,岂非其重失天下,而防之太过之弊欤?
今夫隋文之世,其亦见天下之久不定,而重失其定也。盖自东晋以来,刘聪、石勒、慕容、苻坚、姚兴、赫连之徒,纷纷而起者,不可胜数。至于元氏,并吞灭取,略已尽矣,而南方未服。元氏自分而为周、齐,周并齐而授之隋。隋文取梁灭陈,而后天下为一。彼亦见天下之久不定也,是以既得天下之众,而恐其失之;享天下之乐,而惧其不久;立于万民之上,而常有猜防不安之心,以为举世之人,皆有曩者英雄割据之怀,制为严法峻令,以杜天下之变。谋臣旧将,诛灭略尽,而独死于杨素之手,以及于大故。终于炀帝之际,天下大乱,涂地而莫之救。由此观之,则夫隋之所以亡者,无以异于秦也。
悲夫!古之圣人,修德以来天下,天下之所为去就者,莫不在我,故其视失天下甚轻。夫惟视失天下甚轻,是故其心舒缓,而其为政也宽。宽者生于无忧,而惨急者生于无聊耳。昔尝闻之,周之兴,太王避狄于岐,豳之人民扶老携幼,而归之岐山之下,累累而不绝,丧失其旧国,而卒以大兴。及观秦、隋,唯不忍失之而至于亡,然后知圣人之为是宽缓不速之行者,乃其所以深取天下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