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昔我所居,巨室高门。或出或处,笑傲乾坤。终日熙熙,省定晨昏。
致君泽民,兹志常存。
今我所居,圭窦荜门。俯首折腰,如坐覆盆。终日譊譊,形弊神昏。
死所未知,旧事谁论。
人亦有言,祸福无门。忠孝弗著,淫侈实繁。天其罚我,我又奚怨。
傥谨言行,或反丘园。作为此诗,以告同阍。
聊命偏师擒首王,始弘庙略扫穷荒。临边自将休誇汉,雪耻除凶独颂唐。
百万齐归古未及,灵州复继燕然立。已见苏尼举众来,俄看敕勒求朝入。
胡越一家事若何,未央宫内共婆娑。共婆娑,俱戎索,一自阴山斥大漠。
西北诸君长,可汗尽归天。胡无人,自此年。
赏春
梨花白雪飘,杏艳紫霞消。柳丝舞困小蛮腰,显得东风恶。野桥,路迢,一弄儿春光闹。夜来微雨洒芳郊,绿遍江南草。蹇马胃山翁,轻衫乌帽,醉模糊归去好。杖藜头酒挑,花梢上月高,任拍手儿童笑。